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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企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15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腐草为萤 2024/3/18 16:54:30 2266 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才综合竞争力,我区部分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卫健系统引进人员条件放宽至本科学士)。
二、引进计划
全区部分企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15人,其中卫健系统3人、区属企业3人、其他事业单位9人。具体用人单位、引进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蒸湘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2023届毕业本科学士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卫健系统需要执业准入的岗位,2021届至2023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3年内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蒸湘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蒸湘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截止2023年8月29日,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衡阳智慧党建网(www.hyzhdj.gov.cn/)、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上发布《蒸湘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9:00至2023年9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cndcpta.com/),在蒸湘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网页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时应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①《蒸湘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证明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②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面试前通知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蒸湘区2023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②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2.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面试(考核)通知单,考生凭面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面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的方式。
按照集中组织、分类分块的模式组织。
(1)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卫健系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其他企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2.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安排。面试(考核)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最低合格分值为75分,考生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考核)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布。
5.在面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因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担。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引进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对象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对象,经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待遇。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区属企业引进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享有本单位同身份性质人员所有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后,在蒸湘区范围内首次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衡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
(三)职称岗位聘任。区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已评为高级职称的,在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工资待遇。没有职称的则按照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同等对待。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人才引进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离、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且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人才引进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人才引进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引进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五)本公告由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电话:
蒸湘区委组织部0734-8827238
蒸湘区人社局0734-8827356
(七)监督电话:中共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蒸湘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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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zhengxiang.gov.cn/zwgksxx/gwyzk/20230818/i3077332.html